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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广播影视综合执法网络培训的通知
文章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5-10-29
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事司 政策法制司关于 开展广播影视综合执法网络培训的通知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: 为贯彻落实《全国广播影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(2011-2015年)》(广发[2011] 95号),根据总局《2014年新闻出版广电教育培训项目计划》,定于2015年1月15日- 4月30日开展广播影视综合执法网络培训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培训对象 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执法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(包括广播影视综合执法机构人员、广播影视行政执法机构人员) 二、培训内容及要求 本专题共12门课程,要求每人至少完成3门课程的学习,并在线考试合格。具体课程如下: 1.电影市场执法概述,2.5学时,周宝林(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); 2.广播电视广告管理情况通报,3学时,戴振宇(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); 3.网络视听新媒体发展与管理,3学时,罗建辉(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); 4.无线广播电视覆盖网络管理和设施保护,1.5学时,周新权(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科技司); 5.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执法,2学时,冯宁(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传媒处); 6.广播电视设施司法解释,3.5学时,周海洋(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); 7.广播影视相关执法规范,2学时,牛敬业(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); 8.广播影视执法文书制作,2.5学时,孟晋(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); 9.广播影视执法中的证据问题,3.5学时,曹剑(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); 10. 广播影视执法程序,3学时,金忠鑫(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); 11.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内容,2学时,马怀德(中国政法大学); 12.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,2学时,刘春(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)。 三、学习方法 登陆广播影视远程培训网 http://net-training.chinasarft.gov.cn 或者http://211.146.5.63,点击“广播影视综合执法”专栏,免费参加学习(首次学习者需先实名注册)。系统将自动记录学员学习和完成情况。 四、组织管理 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和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,积极宣传和组织。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和执法机构人事部门负责、法制部门协助,做好本次普法活动的组织、动员和督促。请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代为转发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。 网络学习支持(总局人才交流中心)电话:010-86097346 总局人事司电话: 010-86092395 总局政策法制司电话:010-86093193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事司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 2014年12月22日 |